凤凰航运:凤凰航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清杰
2024年04月25日 20:01
【摘要】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我作为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全部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 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周清杰,男,196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兼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 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 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 充分的独立性。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召开次数 现场 通讯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周清杰 7 3 4 0 4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在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在经过充分了解后,全部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1、我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状况,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深入沟通、交换意见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 2、报告期内,我还担任了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23 年共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与其他各位委员一道积极研讨专门委员会涉及的相关事宜,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 3、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未向公众披露之前严守公司的机密信息,以确保所有股东知情权的公平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及时关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新文件,提示并规范公司合法经营。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提交到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023 年 1 月 18 日,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向关联方借款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 年 2 月 10 日,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 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与 2023 年度考核指标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 6 月 14 日,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3 年 7 月 29 日,对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28 日,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 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对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对合并范围内子 公司的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任职期内公司对于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 项 议案,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本 着 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继续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的密切交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以上是我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述职人:周清杰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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