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04月25日 19:36
【摘要】公司代码:688627公司简称:精智达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公司代码:688627 公司简称:精智达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担保业务、募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法律合约、关联交易、预算管理、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募集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存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 0.5%≤错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1% 金额<营业收入的 1% 0.5%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金额<资产总额的 1% 0.5%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金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额<利润总额的 5% 3%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失效,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已发现的重要缺陷 经过合理期间仍未被纠正等;(2)重述前期财务报告以更正重大错报;(3)注册会 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相关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1‰<直接财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 的 3‰ 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3‰ 的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3)信息 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4)公司重大决策缺乏决策程序或程序严重不合理导致 重大失误;(5)媒体针对公司的重大负面新闻频现,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 消除。 重要缺陷 (1)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2)管理层或关键岗位人员流 失严重;(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经过合理期间仍未被纠正。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日常运行中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一般缺陷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日常运行中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一般缺陷风险可控,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况。 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需求,持续改进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规范执行,强化监督,优化内部控制环境,为公司经济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促进公司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滨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更多公告
- 【*ST贤丰: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2 19:36)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024-05-12 17:05)
- 【关于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24-05-12 17:05)
- 【通润装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05-12 16:59)
- 【*ST农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晓兵)】 (2024-05-12 16:52)
- 【*ST农尚: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 (2024-05-12 16:51)
- 【天源环保: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12 16:46)
- 【天源环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天荣)】 (2024-05-12 16:46)
- 【天源环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司飞)】 (2024-05-12 16:45)
- 【宝利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2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