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4年04月25日 19:35
【摘要】证券代码:300146证券简称:汤臣倍健公告编号:2024-045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汤臣倍健股...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4-045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00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8.60 元/股调整为 7.70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1,490 万股,预留授予 1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60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4.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2 月 2 日,向 36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4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适度上调《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6.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同步修改相关文件的议案》。 7.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8.60 元/股调整为 7.70 元/股。 二、授予价格调整原因和调整方法 1.调整原因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不包含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9.00 元现金(含税)。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作如下调整: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中每股派息金额为 0.90 元,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可 得: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 P=8.60 元-0.90 元=7.70元。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汤臣倍健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汤臣倍健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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