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峻峰)

2024年04月25日 18:12

【摘要】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峻峰)各位股东: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峻峰)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慎重、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峻峰,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
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 年 9 月 1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2023 年度  2023 年实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任职  应参加董  际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姓名  状态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李峻峰  在职      5        5        0        0        否        2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
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所参与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本人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过提名委员会会议。

    2、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参加出
席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修订生效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审计部年度审计计划及报告、审计部季度工作计划及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及时就有关问题认真予以回复,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3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 2023 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
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加强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由 768.10 万元增加至 1,373.10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
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
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与专业投资机
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旨在围绕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战略,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优质资源和专业能力,延展产业发展链条,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等综合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权责一致的原则,能够体现公司经营目标和业绩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股权激励情况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
案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首次授予。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标的责任感、使命感,调动其积极性,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峻峰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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