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04月25日 19:23
【摘要】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广东司农”)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首席 合伙人为吉争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司农从业人员 333 人,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 计师 13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广东司农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广东司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广东司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司农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审工作安排、初步预审情况、年审工作重大事项、审计进展、审计阶段性结果、总体审计结论等问题进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汇报。 (三)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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