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年04月25日 16:59
【摘要】证券代码:002392证券简称:北京利尔公告编号:2024-011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解除...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7,386,04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4604%。 2、本次解除限售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18 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赵继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9%; 2)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汪正峰、张建超、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寇志奇、何会敏、周磊、戴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6%; 3)毛晓刚、王建勇、刘建岭、杜宛莹、韩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后,每年可转让其持有该部分股份的 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为10,125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0 号文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75 万股,并于 2010 年 4 月 23 日 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392,股票简称:北京利尔。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500 万股。 2011年3月22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利尔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发布2011-029号2010 股本变更为27,000万股。 2011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利尔 201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并发 布 2011-053 号 2011 年半年度度股权分派实施公告,2011 年 9 月 26 日为股权除 权除息日,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54,000 万股。 2013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向李胜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782 号)核准,公司向李胜男发行 38,181,307 股股份、向王生发行9,761,882 股股份、向李雅君发行 11,336,52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发行新 增 59,279,717 股股份已于 2013 年 8 月 6 日上市,公司股本变更为 59,927.9717 万元。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利尔 201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并发布 2015-038 号 2014 年年度度股权分派实施公告,2015 年 6 月 24 日为股权除权除息日,本 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98,559,434 股。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总价人 民币 1 元的价格向业绩承诺方李胜男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按照 1 元人民币的总价回购李胜男应补偿股份 8,068,595 股,并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90,490,839股。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赵继增、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汪正峰、张建超、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寇志奇、何会敏、周磊、戴蓝、毛晓刚、王建勇、刘建岭、杜宛莹、韩峰共 18 人。 1、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所持股份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然人赵继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的 9%(限售期限:2010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利尔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然人股东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汪正峰、张建超、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寇志奇、何会敏、周磊、戴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 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6%(限售期限:2010 年 4 月 23 日-2028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然人股东毛晓刚、王建勇、刘建岭、杜宛莹、韩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后,每年可转让其 持有该部分股份的 6%(限售期限:2010 年 4 月 23 日-2031 年 4 月 22 日);在北 京利尔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从事与北京利尔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在离职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7,386,044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4604%。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 18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解除限 本次解禁前 上市前所持 售股份 本次应解除 所持限售股 序 股东 上市前所持 股份数量(经 占上市 限售股份数 本次实际解 份总数(不含 备注 号 名称 股份数量 过三次转增 前所持 量(股) 禁数量(股) 高管锁定股) 后)(1) 股份比 = (1)*(2) (股) 例(2) 1 赵继增 46,510,484 372,083,872 9% 33,487,548 3,720,856 3,720,856 董事长 2 牛俊高 9,035,476 72,283,808 6% 4,337,028 4,337,028 20,239,484 3 汪正峰 2,369,961 18,959,688 6% 1,137,581 1,137,581 5,308,710 4 谭兴无 1,570,099 12,560,792 6% 753,647 753,647 3,517,022 5 李洪波 1,214,605 9,716,840 6% 583,010 583,010 2,720,726 6 周 磊 473,992 3,791,936 6% 227,516 227,516 1,061,744 7 戴 蓝 29,625 237,000 6% 14,220 14,220 66,360 8 毛晓刚 888,735 7,109,880 6% 426,592 426,592 3,270,552 9 王建勇 740,613 5,924,904 6% 355,494 355,494 2,725,458 10 刘建岭 533,241 4,265,928 6% 255,955 255,955 1,962,339 11 杜宛莹 414,743 3,317,944 6% 199,076 199,076 1,526,260 12 韩 峰 236,996 1,895,968 6% 113,758 113,758 872,146 13 丰文祥 1,214,605 9,716,840 6% 583,010 583,010 2,720,728 14 赵世杰 3,021,700 24,173,600 6% 1,450,416 1,450,416 6,768,608 15 郝不景 3,110,574 24,884,592 6% 1,493,075 1,493,075 6,967,682 16 寇志奇 1,036,858 8,294,864 6% 497,691 497,691 2,322,563 17 张建超 1,747,847 13,982,776 6% 838,966 838,966 3,915,183 18 何会敏 829,486 6,635,888 6% 398,153 398,153 1,858,043 合 74,979,640 599,837,120 47,152,736 17,386,044 71,544,464 计 占 总 股 50.39% 3.96% 1.46% 6.01% 本 比 例 注 1:股东周磊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首次解除限售,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第 二次解除限售,于 2014 年 6 月 6 日第三次解除限售,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第四 次解除限售,于 2016 年 6 月 8 日第五次解除限售,于 2017 年 5 月 9 日第六 次解除限售,于 2018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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