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煜)

2024年04月25日 22:56

【摘要】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潘煜)作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002568股票行情K线图图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潘煜)作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一)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审慎
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2023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5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亲自出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5        0      0          否                        3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行了职责。当前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是适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恰当,选任程序合法,符合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

    2.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本人及时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形势进行了系统的战略规划研究和调整,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3.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督促和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2023年度,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的内控制度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并同意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本人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查阅了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在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审会计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报了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4.2023 年度,公司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的相关事项。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进行了审查,督促和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
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
合理的内控制度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并同意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经过全面、认真地审查了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材料,并查阅了该所历年为公司出
具的审计报告,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作为公
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
利于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就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做出客观、独立、公正地判断,发表

了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3年4月26日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年4月26日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同意
 2                      意见

 3    2023年4月26日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23年4月26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2023年4月26日  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年4月26日  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同意
 6                      财的独立意见

 7    2023年4月26日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2023年4月26日  关于回购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同意
                        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9    2023年4月26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同意

      2023年4月26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同意
10                      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26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同意
11                      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26日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同意
12                      意见

13    2023年7月26日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4    2023年8月22日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同意

15    2023年8月22日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2023年8月22日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年8月22日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同意
17                      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2日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同意
18                      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19    2023年8月22日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    2023年8月22日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同意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2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同意
21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2    2023年8月22日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3    2023年10月26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23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审阅了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就审计工作的重点领域的风险提示与防范举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等进行了沟通;通过现场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积极听取和回应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同时,就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本人及时向公司核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走访和调查,充分、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情况、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担保、募集资金使用、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认真细致地查阅有关资料,并以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关注行业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
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本人通过不断学习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或咨询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E-mail:13311887777@16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300641 正丹股份 23.88 20%
    301301 川宁生物 15.82 20.03%
    600789 鲁抗医药 7.85 9.94%
    002455 百川股份 9.68 10%
    603739 蔚蓝生物 15.26 10.02%
    600727 鲁北化工 8.58 10%
    002085 万丰奥威 16.17 -0.49%
    603663 三祥新材 18.76 10.03%
    603259 药明康德 45.78 4.83%
    002125 湘潭电化 12.49 10.04%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