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物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周)
2024年04月25日 21:54
【摘要】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作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作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宗旨,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换届选举,本人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届满离任,现将 2023 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李玉周,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 年 8 月至今,任西南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秦川物联独立董事;2018 年 2 月至今,任四川准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四川省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成都富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期间,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本人 2020 年度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 1,000 股,2023 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 2,000 股,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3,000 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其中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经核查,本人认为 2023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本人对 2023 年第二届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作为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参加了报告期内任期内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了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共表决通过了 6 个议案,不存在异议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任期内,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内审部进行沟通,审阅了 2022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管理情况进行有效了解。同时积极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审阅了公司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了整体了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任期内,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参与解答他们关注的公司问题。除此以外,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管理层人员与董事会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同时,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关键性进展情况及时通报,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关注,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情况。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对公司的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了相应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本人任期内,未发生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本人任期内,未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同意提名邵泽华先生、李勇先生、张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任世驰先生、熊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任期内,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玉周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玉周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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