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04月25日 22:25
【摘要】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海龙)本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海龙) 本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大会 公司 2023 年度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召开股东 本年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会议 大会会议次数 大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蒋海龙 6 1 0 0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 2023 年度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姓名 本年召开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 会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蒋海龙 11 3 3 0 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我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遵照公司章程,我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进行审查,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确保公司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就《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审查,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保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持续关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从而更好的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准确、严格、及时的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4、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4 年,我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蒋海龙 2024 年 4 月 26 日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道友) 本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大会 公司 2023 年度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召开股东 本年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会议 大会会议次数 大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林道友 6 1 0 0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 2023 年度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姓名 本年召开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会议 会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林道友 11 3 3 0 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我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我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报告期内,遵照公司章程,我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进行审查,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确保公司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就《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审查,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保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持续关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情况, 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从而更好的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准确、严格、及时的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4、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4 年,我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林道友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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