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04月25日 20:52

【摘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一、公司的基本情况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1993年9月18日成立,1996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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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 1993 年 9 月 18 日成立,
1996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并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00002992011646。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番茄加工、番茄制品的制造销售及其他农副产品(除粮、棉)的加工、销售;饮料的生产、销售;食用油、水果、蔬菜的加工、销售;白砂糖、酒精、颗粒粕的制造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糖蜜、菜丝的销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农药的销售(许可证为准);汽车货运;蜜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的加工、销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及其制品、活性石灰、本企业产品及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经济信息服务;废渣、废旧物资的销售;房屋、土地、设备的租赁;化肥、农膜销售;农产品的开发、种植、销售;钢桶、吨箱、托盘、无菌袋、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销售;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租赁;机械设备零部件、钢材、马口铁罐、番茄酱生产设备、糖的生产设备、酒精生产设备、颗粒粕生产设备、农机和环保设备的销售、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贸易经济与代理、技术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食品添加剂氧化钙、二氧化碳生产;保健食品制造的批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区玉堂村丘 54 栋 1 层 w101。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明华。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

  本公司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所述。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自报告期末起至未来 12 个月,本公司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营业周期是指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                      5,000 万人民币

 重要的预付款项                                5,000 万人民币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5,000 万人民币

 重要的预付款项                                5,000 万人民币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收回或转回                    5,000 万人民币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                          5,000 万人民币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项债权投资明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

                                                资产总额比重超 30%;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超过 15%或利润总额占公司合并归母净利润 15%以

                                                上的子公司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相关事项收到金额≥1 亿元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相关事项支出金额≥1 亿元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

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当期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自最终控制方对被合并子公司开始实施控制时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其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纳入合并利润表。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当期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

  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如果归属于少数股东的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公司内部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现金流量均已抵销。公司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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