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俊武-离任)

2024年04月25日 20:35

【摘要】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000591股票行情K线图图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9月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俊武,男,新加坡国籍,1963 年出生,耶鲁大学博士后。曾任新加坡工业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澳洲必和必拓集团项目经理、贝尔卡特集团亚洲研发中心总经理、蓝思科技湘潭和长沙公司总经理、贝卡尔特全球太阳能事业部总裁、奥音科技(镇江)有限公司顾问。现任湖南大科激光有限公司战略顾问,VitaloAsia 亚洲区顾问。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5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离任前公司召开的12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赵俊武      12        12        4      /      /        否        5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保证会议出席率,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离任前,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审查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补选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及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进行了审议和审核,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
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传递公司价值。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任职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关联交易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在任职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等程序,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6日和8月29日,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和《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在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也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了两次现金分红,分别是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我认为公司两次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在任职期间内,公司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事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公司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在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重点关注关键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赵俊武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000560 我爱我家 2.2 10%
    600101 明星电力 10.12 10%
    600505 西昌电力 11.42 10.02%
    000899 赣能股份 11.75 10.02%
    600744 华银电力 3.98 9.94%
    600789 鲁抗医药 9.7 6.48%
    002085 万丰奥威 15.68 -5.54%
    603739 蔚蓝生物 20.4 0.39%
    300059 东方财富 13.11 0.23%
    600644 乐山电力 7.04 10%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