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吉卫喜)

2024年04月25日 20:36

【摘要】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秉持着独立、公正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看法,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俊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本人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吉卫喜,男,中国国籍,1961 年出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扬州大学工学院副教授,现任江南大学智能制造技术与系统研究中心主任、无锡思睿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成组技术分委会委员、江苏省装备制造业推进企业信息化专家组成员、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5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上任后的3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吉卫喜      3          3        1      /      /        否        0

  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二)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补选独立董事工作。自2023年9月20日起,本人开始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自任职以来,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中小股东的诉求,在出席相关会议时,运用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合理安排现场工作时间以及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机会,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人上任以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关联交易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自本人上任以来,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等程序,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自本人上任以来,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通过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自本人上任以来,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自本人上任以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利于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自本人上任以来,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公司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自本人上任以来,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在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重点关注关键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为董事会科学、高效的决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专业支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吉卫喜

                                                    2024 年 4 月 25 日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000560 我爱我家 2.2 10%
    600505 西昌电力 11.42 10.02%
    600101 明星电力 10.12 10%
    002074 国轩高科 19.22 -1.23%
    000899 赣能股份 11.75 10.02%
    600744 华银电力 3.98 9.94%
    600789 鲁抗医药 9.7 6.48%
    002085 万丰奥威 15.68 -5.54%
    603739 蔚蓝生物 20.4 0.39%
    002339 积成电子 6.92 10.02%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