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24日 23:05
【摘要】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尚太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94.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29.2556万元,扣除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后,余额210,029.2556万元于2022年12月23日通过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以及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665.405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363.85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7987号《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3年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1,449,617,004.66 减: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置换金额[注] 287,952,501.39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87,952,501.39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17,392,589.18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6,416,836.54 减:补充流动资金 1,003,449,703.17 减:手续费支出 3,509.2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5,394,729.39 加: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 136,418,986.86 加:利息收入 4,573,877.40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包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支付发生的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石家庄友谊北大街支行 131520000013001248867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45010078801800003408 0.0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石中路支行 2060420973000280 0.00 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8111801013201020105 0.00 合 计 0.00 注:上述账户已于本期销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2,281.58万元,为支付发行费及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19,366,058.7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2,534,098.61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8052号《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2022年度已使用置换出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631,413,557.34元,2023年度已使用置换出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87,952,501.39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919,366,058.73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4,427.24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641.68万元。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截至2023年9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641.90万元(含银行手续费)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3年10月10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原因如下: 1、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自有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支出; 4、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等,因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截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已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共计14,539.47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专户的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共计14,539.47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专户的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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