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24日 22:11

【摘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

300684股票行情K线图图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石科技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 号)核准,2020 年 6 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66,107 股,发行价为 28.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0,999,999.13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290,453.8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709,545.27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6月 1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31162 号验资报告。

  (二)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0 号)同意注册,2023 年 9
16.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3.28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072,972.4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3,927,020.86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月 19 日出具了苏公 W[2023]B07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75,534,564.80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413,545,872.90 元,本年度使用 61,988,691.90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475,534,564.80 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01,218,479.17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16,709,545.27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60,043,498.70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42,513,116.51 元,收到留抵退税 18,186,632.19 元以及支付受让大额可转让存单前手收益 656,250.00 元。

  (二)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896,138.31元,其中:本期置换前期投入 9,292,631.34 元,本年度使用 18,603,506.97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27,896,138.31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66,686,891.12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3,927,020.86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656,008.57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074,537.77 元、当期的汇兑损益及汇率变动的影响-492,029.33 元及尚未缴纳印花税 73,500.13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后实施。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作为受托方、确定理财金额及购买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选择流动性较强、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管理公司现金,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周丽涛                            嵇坤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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