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4年04月24日 21:16

【摘要】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4-00007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大信会计师事务所WUYIG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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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4-0000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4-00007 号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363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6.8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30,4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0,689.48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4-00016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收支类别                          金额                      备注

 募集资金总额                                      2,304,000,000.00

 减: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                          11,127,200.00                        注 1

 减:本年支付发行费用                                185,450,758.80

 减: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                            102,611,000.00                        注 1

 减:募投项目本年支出                                119,279,655.45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470,000,000.00                        注 2

 减:现金管理本金支出                              1,970,000,000.00                        注 3

 加:现金管理本金收回                              1,100,000,000.00

 加: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收回                            21,302,203.39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1,341.82

 年末结余                                            566,832,247.32

  注1:截至 2023 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1,112.72万元,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0,261.10 万元,共计 11,373.82 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26-00038 号)。公司于2023 年 7 月 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及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373.82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及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2:公司于2023 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7,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3: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00 万元(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2023 年5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83301001008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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