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时飞)
2024年04月24日 18:57
【摘要】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在 2023 年度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及 2 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或通 讯方式参与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秉承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准备议案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积极参加讨论并进行了客观谨慎的思考,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3 年度公司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要求,未损害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在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前,独立董事麦荣昌、 苏哲锋、杨时飞对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意见 1. 在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独立董事麦荣昌、苏哲锋、杨时飞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独立意见》。 2. 在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独立董事麦荣 昌、苏哲锋、杨时飞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一)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 上述会议,并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议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对上述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结合自身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召集了 4 次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并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及时获取公司财务和审计的最新信息,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特别关注审计工作的质量,确保审计结果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人仔细审阅审计报告,对于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与审计团队进行深入讨论,并跟踪后续的整改措施,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网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这些现场调查工作,能够更加全面和深 入地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董事会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有价值的建议,从而帮助公司实现更好的发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推动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度。通过定期发布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公告,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本人认识到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至关重要,因此,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投资者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 本人在董事会中积极推动公司制定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关注公司的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实现公司价值的长期增长,保护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定期报告制定过程中,参与讨论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共同审议和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确保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公平、准确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3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本人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过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而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薪酬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及相关工作变动原因,朱梓昕女士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的解 聘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中对该议案进行了讨论,经核实,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的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九、总体评价 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本人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第四届独立董事: 杨时飞 2024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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