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15:52

【摘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联席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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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签署日期: 2024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72 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75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1.3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13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4,020,996.39 万元(2023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1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7.2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为 1.81 亿元(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64,280.36 万元、84,635.97 万元和-194,557.13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设 2 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

  (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6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6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场所为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
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T-1 日)14:00-18:00,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
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10、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2.30%-3.30%,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 2.50%-3.5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
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A 级,展望稳定,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得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6、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7、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18、投资者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投 资 者 亦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        指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不超过11.30亿元(含11.30亿元)的金融街控股
 本期债券                    指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本期发行、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
                                  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本期债券分为 2 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品种二债券全称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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