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17:53
【摘要】证券代码:301328证券简称:维峰电子公告编号:2024-01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 7 号维 峰电子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 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对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并对监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做出计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及 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无异议,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与公司业绩成长 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6、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7、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 2023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经审查,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为 420.58 万元。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付家军先生、李建国先生、龙德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属实并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公司 2023 年度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且必要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以及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体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 SAP 系统的核算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13、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可以进一步增强昆山维康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本次增资事项的总体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1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合计向银行合计申请总额为 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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