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为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邹育飞)

2024年04月23日 19:53

【摘要】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邹育飞)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邹育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会议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本人邹育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1993年09月至1996年07月,任江西省会昌县麻州镇中心小学小学教师;1998年08月至2002年09月任北京赛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编;2002年10月至2012年07月任北京嘉信达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2012年08月至2014年09月任中青达(北京)会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北京和信瑞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本人自2023年2月24日起任泉为科技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了 16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16          16          0          0          0          否          6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 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 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下属子 公司采购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2023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独立董事 2023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 14 项议案;

    4、独立董事 2023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上述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勤
 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公司于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供 会议材料,积极配合本人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的反馈回复,协助本人更好地
履行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向融资主体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出售控股子公司爱派客鞋业有限公司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3、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到公司现场及项目现场对公司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产业动态,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
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对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与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专项基金暨关联交易、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借款额度预计事项,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此外,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重庆大江国立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及转让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事项、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采购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补充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
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担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中兴财光华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独立董事通过对相关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方式,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议,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邹育飞

                                                        2024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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