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04月23日 19:44
【摘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计委...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2020 年,公司采取招投标方式开展了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在招标准备阶段,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情况制定选聘审计机构的具体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委员作为评委全程参与评标过程,全面、真实的掌握开标评标会议情况,确保开标评标的公平、公正。通过招投标程序,公司最终选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中标单位。2023 年,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执业资质、证券行业审计服务经验、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诚信、并秉承独立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具备为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对投资者的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致同正式进场审计前,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年度审计的计划与方案,与致同就审计范围、重点内容和审计程序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审计过程中,委员们与致同保持持续的沟通,认真督促其尽职尽责地完成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出 具审计意见;审计结束阶段,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通过会议形式听取致同审计结果汇报,并就会计政策、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计调整事项等方面的内容与致同进行充分的沟通,对致同审计后出具的相关数据以及有关说明进行审核分析,并出具相关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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