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3日 19:47
【摘要】证券代码:300516证券简称:久之洋公告编号:2024-01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 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哲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22,909,89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28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4,8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2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8,059,8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03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05,93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8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05,9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1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909,7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909,7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909,7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100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909,7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417,0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990%;反对 492,8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93%;反对 492,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1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417,06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990%;反对 492,8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93%;反对 492,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1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12,1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359%;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2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719%;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8.25%,为公司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909,7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2%;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韦微律师、刘欣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更多公告
- 【久之洋: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2024-04-17 18:42)
- 【久之洋: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28 20:58)
- 【久之洋: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3-28 20:58)
- 【久之洋: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28 20:58)
- 【久之洋: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3-11-28 16:44)
- 【久之洋: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31114】 (2023-11-14 19:17)
- 【久之洋: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5 16:05)
- 【久之洋: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2 19:16)
- 【久之洋: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4 19:58)
- 【久之洋: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4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