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23日 16:04

【摘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立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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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立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智立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35,69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034.75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94.8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739.9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6,739.91

                          项目投入            B1                  22,116.1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54.82

                          项目投入            C1                  11,342.7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51.57

                          项目投入          D1=B1+C1              33,458.8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06.3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4,187.4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187.44

 差异                                        G=E-F                30,000.00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3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华支行、2022 年 7 月 27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设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43275870911          4,187,595.12  专用存款账户
 石岩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8110301014000627007    8,244,785.00  专用存款账户
 市民中心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5330933            29,441,997.61  专用存款账户
 深圳皇岗支行

                      合计                        41,874,377.73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 2023 年 8 月 2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
发科技园 C 栋 4 楼、A 栋 5 楼”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
科技园 A 栋 4 楼、A 栋 5 楼”。变更后新的实施地点与公司现有驻地形成联动
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 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30,000.00 万元。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30,000.00 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立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智立方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
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6,739.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42.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458.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和超募资金投  目(含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向        部分变      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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