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水军)

2024年04月23日 19:13

【摘要】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水军独立董事)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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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水军独立董事)

    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年度内的各次会议,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彭水军,男,1975年出生,应用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兼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学会会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1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各次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决同意,无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参会次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参
                              加次数                      加会议

  彭水军      6        6        0        0      0        否

                                董事会

  彭水军      19      19      17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充分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担任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会议,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科学的意见,各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和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案均表同意,无否决事项。在各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均会安排董事会秘书组织议案负责人与本人进行沟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

        序号    会议时间、届次                会议议案

 名称

 提名委      2023.2.27                1.《关于推荐詹志东先生为公司第
 员会    1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2023 年度第一次会议      案》。

                                      1.《公司2022年度“十四五”战略
              2023.3.15                规划检核报告》;

          1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 2.《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
 战略发      员会 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 会更名并修订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
 展委员

  会                                  案》。

              2023.12.27              1.《公司2023年度“十四五”战略
          2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 规划检核报告》。

              员会 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

 独立董      2023.12.27              1.《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
 事专门  1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2024 年度

 会议        2023 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蔡莹彬总裁报告公司 2022 年度
                                      经营情况;

                                      2.余励洁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报告公
              2023.02.08              司 2022 年度财务情况;

        1  2022 年年度报告沟通会    3.年审会计师报告总体审计策略、
                                      具体审计计划等;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事宜。

                                      1.审阅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
                                      附注》;

                                      2.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报告中
独立董                                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过程中的重要
事年报                                事项进行沟通;

沟通会                                3.《关于支付审计机构 2022 年度
                                      审计费用的议案》;

              2023.4.12                4.《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议案》;

        2  2023 年度第二次会议暨独 5.《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立董事年报沟通会        报告》;

                                      6.《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及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7.《公司 2022年7-12月重大事件
                                      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

                                      9.《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10.审阅《关于公司关联人名单的议
                                      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除按规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进行考察,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在各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事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在对资料进行仔细核查的基础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各次会议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本人站在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谨慎评估,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除此之外,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不存在其他特别提议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重点关注监管部门提示事项,并建议年审事务所结合监管提示事项,为公司提供更多专业指导。

    (五)与投资者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都事先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独立、公正的建议,站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发表相关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和与会股东及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并积极线上参加公司组织的业绩说明会,回答了投资者关于对供应链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如何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的问题。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还通过现场走访方式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考察,听取公司经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汇报,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进展。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公司已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独立董事履职风险,促进独立董事充分行使权利。

    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薪酬,给予本人必要的薪酬,本人领取薪酬情况已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编制了独立董事专项成本中心,本人履职过程中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所任职的上市公司承担。

    3.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为日常联络人,传递本人相关资料。公司证券事务部定期发送监管信息简报、不定期为本人报名监管机构或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协助本人掌握最新的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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