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春阳)

2024年04月23日 20:07

【摘要】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春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邵春阳)作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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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邵春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邵春阳)作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邵春阳,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涉外经济律
师事务所律师、Simmons&Simmons 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Sidley Austin 律师事务所任资深中国法律顾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任合伙人、主任,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已经届满,待公司找到替代人选即辞任)、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2023 年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  大会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邵春阳      7        0        7        0        0          否      3

    作为公司的的董事,本人在接到董事会通知后,均认真阅读会议资料并向公司管理层深入了解相关信息,确保对审议事项全面了解。本人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意见,并以法律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就公司 2023 年度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表:

 会议时间 董事会会议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披露媒体
              届次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5、《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

            会第七次 见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同意  巨潮资讯网
 2023.4.20    会议  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8、《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23.5.16  会第九次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同意  巨潮资讯网
              会议  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8.25 第三届董事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同意  巨潮资讯网
          会第十一次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会议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2023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本
人分别出席专门委员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本人作为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意见类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邵春阳                  6                    1                同意

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本人出席了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
议,本人就《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本人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
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核查,公司建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有关人员询问,深入分析相关事项,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自律,对公司商业秘密、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遵循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监管要求,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七)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产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以及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披露程序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3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
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议案投同意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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