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娄爽)

2024年04月22日 21:13

【摘要】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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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了公司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娄爽,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曾任天津市公安局科员、天津市国资委主任科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天津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娄爽        4          1          3          0          0          否          3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出席历次会议,未缺席或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参加了 3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
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文件,并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3 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没有提出异议,全部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 员 会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议次数

名称

                    2023 年 04  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完成阶  对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工作进
                    月 10 日    段治理层沟通会              行沟通。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04  《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审计委员            月 21 日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

会              5              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 年 08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  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月 23 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 年 10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  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月 24 日    报告全文>的议案》

                    2023 年 12  2023年度审计报告预审阶段治  对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预审阶段工
                    月 25 日    理层沟通会                  作进行沟通。

                                                              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后同意提名陈
                                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  建波先生、刘征兵先生、吕敬崑先
提名委员            2023 年 12  选,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  生、H0O YONG KEONG 先生、熊爱军
会              1  月 25 日    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  先生、刘冬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
                                作业绩等情况                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虞熙春
                                                              先生、贺永强先生、贺志红女士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 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
 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上,对提交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意见,认真行使表决 权。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促进加强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征询。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本人也积极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2、公司治理方面,本人在及时、充分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前提下,向公司建言献策、协助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约束制衡职能,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召开董事会相关会议前,均及时主动地提供会议材料,内容准确详实,充分保障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全力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履行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的职责,帮助独立董事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切实执行,并能及时反馈整改效果,推动加强独立董事的指导作用。
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
审议并同意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所有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情况,对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无异议。审议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通过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我认为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
审议并同意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取消部分担保事项,有利于合理安排公司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降低财务风险,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23 年本人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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