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邹雄)

2024年04月22日 21:39

【摘要】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邹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人作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能够严格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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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邹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地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特别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邹雄: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法学双学士学位。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福州市人民政府政策咨询研究会特约研究员,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福建天长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5月起,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保持独立董事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条件,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至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具
体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6        0          6          0          0        否            2

  本人通过会前了解及阅读会议资料,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于本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32项相关议案,除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均未担任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与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分别进行沟通,并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监督公司的治理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并在必要时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持续监督。

  2、持续关注和检查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工作,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适当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也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了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新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从而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于每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前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并按规定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时回复本人提出的日常问题,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 该方案已经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保护,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原有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 60,000 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降低财务费用。

    (三)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拟续聘信永中和的事项事前做了充分的了解,并查阅了有关资质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信永中和审计专业能力较强,执业规范,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时,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经过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的事前审核,认为信永中和可以继续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和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继续坚持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正当利益并特别关注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公司健康、科学、持续发展。
附:联系方式:E_Mail:410530947@qq.com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邹 雄:____________

                                                        2024 年 4 月 19 日

                                                        (本页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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