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益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04月22日 22:07

【摘要】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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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资金活动、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合同管理、重大投资和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缺陷分类                          缺陷影响

      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2%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的 1%<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2%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1%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缺陷分类                          缺陷影响

      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0.5%<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的财务损失;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错报;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的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在实际工作中,还会存在部分内部控制制度更新或控制环节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公司将继续广泛宣传内控制度,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员工的内控意识,促使其在经营管理及日常工作中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健全治理机制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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