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益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陶向南)
2024年04月22日 22:06
【摘要】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陶向南)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陶向南)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或“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内依法履职,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陶向南,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历任江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21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在2023年度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在参会前本人均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料进行审查,积极就议案内容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勤勉义务。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 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一)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具体出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投票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类型 (投反对票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次数) 董事会 6 1 5 0 0 否 0 股东大会 4 0 4 0 0 否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2023/4/2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独 同意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4/21 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同意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 同意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5/2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6/8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同意 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8/11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薪酬委员会 1 1 0 0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出具审计报 告,履行监督职责;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及业绩预告;审阅公司财务决 算报告;审阅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审阅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审阅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审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审阅会计政策变更的事 项;审阅开展票据池业务;审阅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审 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审阅季度、半年度及年度的内部审计 报告及工作计划;审阅《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董事会换届事项;审阅提名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4)薪酬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事项;审阅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事项。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五)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调,认真听取了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公司治理专项检查等内容。同时,我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适时了解年审相关工作的进度,对年审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本人还时刻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和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保持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和学习,尤其加深了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日常工作履职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购买资产、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关联方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充分关注,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掌握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主要通过抽检公司治理文件、座谈听取管理人员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控治理制度的遵行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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