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04月22日 20:33
【摘要】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人力资源、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劳动力短缺及成本上升的风险、存货跌价风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技术研发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的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程度等因素,确定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一项缺陷或缺陷组合引起的下述项目潜在错报金额有一项满足重大/重要/一般缺陷认定标准,即被认定为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缺陷等级 定义 定量标准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重大缺陷 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大错报。 缺陷等级 定义 定量标准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业收 重要缺陷 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 入总额的 1% 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本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制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能识别该错报; (4)内外部审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整改;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补偿性控制措施; (4)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 (1)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5)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能得到及时整改; (6)其他(包括:媒体负面新闻频现等)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不科学,导致一般性损失; (2)公司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重要业务制度或制度系统存在缺陷; (4)重要缺陷未能得到及时整改; (5)其他(包括:出现媒体负面新闻等)可能对公司产生重要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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