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22日 20:28

【摘要】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兰仪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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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兰仪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真兰仪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26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3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0 元。截
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3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6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863.0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5,776.9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3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20,169.13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69.13 万元;(2)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0,217.81 万元;(3)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81.21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85,776.96 万元,2023 年度累计使用其中 72,368.15 万
元,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1,708.97 万元,
募集资金 2023 年末余额为 115,117.78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合计为 3,072.37 万元,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及固定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余额 112,045.4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于 2023 年 2 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重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同时分别与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办理完毕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主要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支行            435184132168        正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216400100100235168    正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604999    正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70250122000115387    正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支行            448184137613        正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603126    正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      09112801040016921    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重固支行          31050110564400001445    注销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支行        435184132168      3,180,981.2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216400100100235168    9,249,630.1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604999        2,434.5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70250122000115387    17,116,076.9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工业区支行        448184137613        683,561.2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603126      490,987.33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72,368.15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2.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0,169.1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33.58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20,702.71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0533 号)。

  2023 年 3 月,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
20,169.13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
况以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认为:真兰仪表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真兰仪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真兰仪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兰仪表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附表 1: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业青              邢耀华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

                                                                    185,776.96 资金总额                                                  72,368.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72,368.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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