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2日 20:11
【摘要】证券代码:300883证券简称:龙利得公告编号:2024-027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会议召...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4-02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0 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尹雪峰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会议持有人 66 名,实际出席会议持有人 66 名,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的份额为1,214.6108 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但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存林先生、朱敏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尹雪峰先生以及监事詹燕武女士、王德超先生、郑慧珍女士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99.55万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 1,015.0608 万份。 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和《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持有人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本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同意 1,015.0608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现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提名尹雪峰、李玉英、胡洋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1,015.0608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同日,公司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尹雪峰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 1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4.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调整价格(权益分派除外)、增加或变更持有人、修订业绩考核指标,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015.0608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00%。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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