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04月22日 19:34

【摘要】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州...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根据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故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唐舫成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推举董事杜壮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龚凯颂、容敏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龚凯颂和容敏智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龚凯颂为召集人。龚凯颂先生为中山大学企业管理学(会计信息与投资分析方向)博士,中山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所有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3 年 1 月 11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
                                    审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2023 年 3 月 17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
                                    管协议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17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
                                    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14、《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7 月 11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18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9 月 6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20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1、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有效实施进行监督,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再次进行审阅,并通过表决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人员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做了充分的准备,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经验丰富,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能针对公司内控薄弱部分提出改进建议,有效协助

  3、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调查,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健全,能够全面覆盖总部所有部门及子公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4、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进行指导并检查,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汇报,为公司内审制度建设提供专业意见。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2023 年,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本着客观、独立、公正、专业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鹿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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