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22日 19:14
【摘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药玻”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药玻”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核查工作 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采取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抽查内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4.9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80.49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战略规划、组织架构、资产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社会责任、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外包业务、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企业文化管理、信息沟通、内部监督。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竞争、安全环保、产品质量。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 业收入 潜 营业收入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在错报 ≤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 的 0.5% 额的 1% 利 润总额 潜 利润总额的 10%≤错 利润总额的 5%≤错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在错报 报 报<利润总额的 10% 资 产总额 潜 资产总额的 1%≤错 资产总额的 0.5%≤错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 的 在错报 报 报<资产总额的 1%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 的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 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 接 财 产 损 损失金额 ≥ 利 润 利润总额的 5%≤损失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 失金额 总 额 的 10% 金 额 < 利 润 总 额 的 的 5% 10%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经过对公司 2023 年度工作成果的检查测试,对公司内控工作基本满意。下一年度将继续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手册进行内控管理工作,内控小组将进一步调动公司各岗位的内控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其能认真按照内控条例开展各个方面的业务工作,最大程度降低运营风险。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山东药玻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建 康恒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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