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2日 17:04

【摘要】证券代码:002746证券简称:仙坛股份公告编号:2024-023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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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书
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总裁王寿恒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和2024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徐景熙、史宇、徐晓、程永峰、彭建云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
年度报告》相关财务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911,649.41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71,873,085.86元。应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7,187,308.59元(母公司口径,下同)。年初未分配利润1,263,888,929.87元,本期已分配利润86,053,872.70元,本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1,512,520,834.4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
1,531,633,169.99元,盈余公积余额266,584,608.2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860,538,727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9,080,809.0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业务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寿纯先生、王寿恒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具体情况请见《2023 年
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2024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以岗定薪的薪酬政策,
独立董事薪酬为 5 万元/人(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
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充足的技改资金和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和诸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银行申请总计 47.2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年度的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银行如要求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司股东王寿纯先生、曲立荣女士同意为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王寿纯先生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相关合同,授权期
限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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