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21日 15:35
【摘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或“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或“公司”)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万孚生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0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 25.50 元/股,发行数量最终为 27,450,980 股,根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广州万孚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156 号),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7,450,980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含税)11,009,741.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990,248.49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7,450,98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661,539,268.49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以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 4 亿 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产品,以闲置自有资金 16 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四)投资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以控制风险,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由财务总监监督,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生产经营。 (二)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产品,以闲置自有资金 16 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产品,以闲置自有资金 16 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明明 沈钟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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