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04月21日 15:35
【摘要】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新中洲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销售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生产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和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和事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保持一惯性: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错报金额≥经营收入的1% ②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经营收入的0.5%≤错报金额<经营收入的1% ③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错报金额<经营收入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③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直接损失金额≥经营收入的1% ②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经营收入的0.5%≤直接损失金额<经营收入的1% ③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直接损失金额<经营收入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对公司的战略制定、实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声誉有重大负面影响;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②重要缺陷:对公司的战略制定、实施及经营产生中度影响;对公司声誉有中度负面影响;个别事件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 ③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冯明明 2024年4月22日
更多公告
- 【中洲特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1 15:35)
- 【中洲特材: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1 15:35)
- 【中洲特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17:55)
- 【中洲特材: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15 20:21)
- 【中洲特材: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27 16:16)
- 【中洲特材: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27 16:16)
- 【中洲特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11-27 16:16)
- 【中洲特材: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2 15:38)
- 【中洲特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3-07-07 16:28)
- 【中洲特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04-23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