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年04月21日 15:34

【摘要】证券代码:301333证券简称:诺思格公告编号:2024-017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诺思...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4-017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05月3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1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的提案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

            金管理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

            案》


  9.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5、16、17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 6
  15.00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人

  15.01    《选举 WU JIE(武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5.02    《选举李树奇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5.03    《选举 TENG LEYAN(滕乐燕)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5.04    《选举王维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5.05    《选举陈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5.06    《选举郑红蓓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 3
  16.00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人

  16.01    《选举李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6.02    《选举 SHI JACK HAOHAI(石浩海)为第五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

  16.03    《选举孙雯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股东  应选人数 2
  17.00    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人

  17.01    《选举张卫国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7.02    《选举郑琰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上述提案中,第8、9、10项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第1至6项、第8至16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2至7项及第17项提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上述提案中,第1至14项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第15、16、17项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对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09:00-17:00。

  3、登记地点、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11层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雨蒙


  联系电话:010-88019152

  传 真:010-88019978

  电子邮箱:ir@rg-pharm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11层公司证券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33”,投票简称为“诺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类型包括非累积投票提案和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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