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冉明东)

2024年04月21日 15:34

【摘要】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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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3 年度地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有效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冉明东,1975 年 9 月出生,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
院长、教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海特生物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务实与
 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3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 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独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2次  出席股
董事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  东大会
姓名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次数

冉明

          5          0          5        0        0          否          2
 东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2023.4.24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1.《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

                会议                立意见

                                    2.《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5.《关于 2023 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22 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8.4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次

 2023.8.30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关于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次                  独立意见》就 2023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

                                    意见

2023.11.14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次                  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人 2023 年度认真履行的各个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3 年度,本人主持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
真审核了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第一季度、2023 年半年度、2023 年第三季度
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对会计估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闲置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3 年度,本人参与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
公司更换部分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召开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我们将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3 年度,作为该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履职尽责。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培训学习,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与理解。在培训中认真学习 2023 年 9 月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且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能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另外,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以下问题:

  (一)定期报告

  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 1 年。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可以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更换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
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李文鑫因其个人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杰因其工作安排,辞去了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李文鑫和张杰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和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李文鑫和张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独立董事认真审查拟聘任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同意聘任周海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赵满岐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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