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04月21日 15:36
【摘要】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 2012 年 2 月,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合伙人为 270 名,注册会计师为 1,471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1,14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仍然聘任大华所作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大华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公司 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1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会议形式召 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 2023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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