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04月21日 15:36
【摘要】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莱谱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沃瑞斯谱自动化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智能特种阀 门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系 统与沟通、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销货与收款环节内部控制、采购与付款环节内 部控制、资产管理环节内部控制、资金管理环节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环节内 部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公司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内部控制;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购买与出售资 产、募集资金管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信息披露、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 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 关的:损失≧营业收入的1% 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 2.外部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相关的:损失≧资产总额的 1% 错报,而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 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 关的:营业收入的0.5%≦损失﹤营业收 策; 入的1%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 重要缺陷 相关的:资产总额的0.5%≦损失﹤资产 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 总额的1% 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 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 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1.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 一般缺陷 关的:损失﹤营业收入的0.5% 陷。 2.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 相关的:损失﹤资产总额的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1.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 1.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关的:损失≧营业收入的1%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 2.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 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重大缺陷 相关的:损失≧资产总额的1% 3.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 重;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 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失误; 关的:营业收入的0.5%≦损失﹤营业收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重要缺陷 入的1%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2.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 相关的:资产总额的0.5%≦损失﹤资产 到整改; 总额的1% 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一般缺陷 关的:损失﹤营业收入的0.5% 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 相关的:损失﹤资产总额的0.5% 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沈剑标______________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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