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04月21日 15:35

【摘要】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
  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成员出席/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针对公司财务状况、重
  大事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的
  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8 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
  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2023年1月31日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对外报出2022年7-12月份财
          次会议                        务报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2023年3月25日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3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2023年4月24日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4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2023年5月22日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
          一次会议                      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5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2023年7月17日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
                                          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6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2023年8月2日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次会议                      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7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2023年8月24日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四次会议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8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2023年10月26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五次会议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
  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
  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
  策科学合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
都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在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并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进行了仔细检查。通过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6、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能够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7、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公司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同时,按照规定开展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范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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