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年04月19日 20:30
【摘要】证券代码:603568证券简称:伟明环保公告编号:临2024-038转债代码:113652转债简称:伟22转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38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盛青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带来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回避 6 票(关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和项奕豪已回避表决)、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该股东 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将回避表决。 (二)2023 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上年(前次)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 差异较大的原因 额 关联人审慎推动项目建 向关联人销售 伟明盛青公司 300,000 10,467.00 设,根据实际需要向公司 产品、商品 进行相应的设备采购。 小计 300,000 10,467.00 / 关联人审慎推动项目建 向关联人提供 伟明盛青公司 30,000 21.09 设,根据实际需要向公司 劳务 进行相应的服务采购。 小计 30,000 21.09 / 合计 330,000 10,488.09 / (三)2024 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 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际发生 上年实际发生金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金额 联人累计已 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 发生的交易 因 金额 向关联人 销售产品、 关联人不同年度 销售产品、伟明盛青公司 设备等 70,000 3,581.79 10,467.00 的项目采购需求 商品 不同。 小计 70,000 3,581.79 10,467.00 / 提供技术 关联人不同年度 向关联人 伟明盛青公司 服务 10,000 0.00 21.09 的项目采购需求 提供劳务 不同。 小计 10,000 0.00 21.09 / 合计 80,000 3,581.79 10,488.09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伟明盛青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0MABNF59J6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0,000 万 元,其中公司持股 54.5455%,永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8.1818%,盛屯矿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0909%,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0909%,格林 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0909%;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 海四道 888 号综合办公楼 502 室;董事长兼总经理:项鹏宇;董事:陈革、项奕 豪;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专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伟明盛青公司资产总额 173,363.66 万元,负债总 额 107,339.35 万元,净资产 66,024.31 万元;2023 年度伟明盛青公司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44.54 万元,资产负债率 61.92%(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 关联关系 伟明盛青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伟明盛青公司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与伟明盛青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伟明盛青公司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伟明盛青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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