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04月19日 22:54
【摘要】证券代码:300003证券简称:乐普医疗公告编号:2024-031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1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境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741 号《关于同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38.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800.00 万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根据与本公司签定的承销协议,将募集资金总额在直接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390.75 万元(不 含税)后,将余款 162,409.25 万元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4892920014574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21340100100201720)、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903538510107)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 1,390.75 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97.03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212.2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9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募集资金 48,800.00 万元已全部投入;用于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投入 12,140.81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01,271.40 万元,其中6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41,271.40 万元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境外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乐普 (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4 号)及相关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36,091,775 份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新增 A 股基础股票不超过 180,458,875 股。公司发行的 GDR 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 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 GDR 共计 17,684,396 份, 对应的基础证券为 88,421,980 股本公司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份 GDR12.68 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423.81 万美元,扣除承销费及银行手续费后实际到账 金额为 22,046.09 万美元,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在渣打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香港分行开立的 GDR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36807887478)中。扣除支付境外发行相关费用(律师咨询费服务费等)109.88 万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1,936.20 万美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发行 GDR 的募集资 金,支付发行等相关费用及扣收的银行手续费合计 110.48 万美元,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折合美元 15,686.98 万,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折合美元 6,249.22万,分别存储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对于公司 2021 年 3 月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蓄,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 款专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海通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 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 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 45,157.58 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 3,886.17 万元。募 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工商北京昌平支行 020004892920014574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321340100100201720 31,370.0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110903538510107 13,787.50 合计 - 45,157.58 注: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01,271.40 万元,其中 60,000.00 万元募集资 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45,157.58 万元(含利息收入 3,886.17 万元)募集资金 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GDR 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折 合美元 6,431.42 万,其中含利息收入折合美元 182.20 万。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美元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321340100100231861 4,234.4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110903538510809 1,610.7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0200048929200342185 10.86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01511623928 303.18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01511623931 14.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0200048929200342212 257.8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110903538532402 0.1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321341400100005129 0 合计 6,431.42 注: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折合美元 6,249.22 万,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 金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35.09 万元,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发行 GDR 募集的资金用于公司核心业务进一步发展和战略投资,包括 但不限于建设境外研发中心及推进全球产品研发计划,建设境外产业化生产基地, 设立境外商务拓展中心,建设全球产品销售网络与售后服务体系以及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折合美元 6,249.22 万,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境外公开发行 GDR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尚处于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期间内,在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足额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及公司自查发现,2023 年第二季度,公司存在未进行 相关审议程序即使用募投项目中的“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 发项目”对应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形。经公司内部调查, 原因为工作人员账户识别错误,购买结构性存款时,使用了募集资金账户内资金。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经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 认。公司本次追认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 金额 理财类型 产品类型 披露日是否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已到期 银行理财 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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