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华阳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君晖)
2024年04月19日 17:50
【摘要】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则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季君晖,男,1969 年出生,浙江仙居人,中共党员,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应用化学博士学位。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9 月,中国科学 院化学研究所博士后;1999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2 月,中国 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1999 年 1 月至 2005 年 10 月,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2005 年 11 月至今,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 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 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本年出席 委托出席 本年出席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季君晖 8 8 0 4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聘任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针对换届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参加并主持会 议,过程中,积极履职,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参与到公司治理中。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 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发展规划、资本运作 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公司 治理、生产经营等情况,积极了解公司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 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 交易定价政策合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 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回避表决规定。 本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相关资料,在了解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存在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 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或其他公司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的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情况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值,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从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角度出发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构成损害。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 年度,相关承诺方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62 份,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内控规范体系。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有效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实施。2023 年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行为。 (八)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工作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保证与投资者的沟通,解答投资者问题,让投 资者充分了解公司发展情况。 (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注册制改革,于 2023 年 2 月 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提交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由于多方面原因,于 2023 年 8 于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本人认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程序履行合法合规。 (十)其他工作情况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季君晖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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