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9日 16:33
【摘要】证券代码:000599证券简称:青岛双星公告编号:2024-02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4-02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2: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 666 号六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柴永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341,286,9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785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264,644,1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401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76,642,7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3838%。 3.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533,801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0.432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533,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4327%。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 事项: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编码 提案名称 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340,784,900 99.8529% 502,001 0.1471% 0 0 通过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340,784,900 99.8529% 502,001 0.1471% 0 0 通过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40,784,900 99.8529% 502,001 0.1471% 0 0 通过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40,784,900 99.8529% 502,001 0.1471% 0 0 通过 5.00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76,140,701 99.3450% 502,001 0.6550% 0 0 通过 计的议案 6.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 340,776,100 99.8503% 510,801 0.1497% 0 0 通过 金管理的议案 关联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264,644,199 股,该股 东已回避对议案 5 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 2023 年度述职。 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3,031,800 85.7943% 502,001 14.2057% 0 0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3,031,800 85.7943% 502,001 14.2057% 0 0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031,800 85.7943% 502,001 14.2057% 0 0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031,800 85.7943% 502,001 14.2057% 0 0 5.00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3,031,800 85.7943% 502,001 14.2057% 0 0 计的议案 6.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 3,023,000 85.5453% 510,801 14.4547% 0 0 金管理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李广新、祁辉 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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