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4年04月19日 18:04
【摘要】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海思科保荐代表人姓名:许超联系电话:010-56839300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明欣联系电话: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思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超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明欣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现场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 次,并通过审阅 募集资金账户银行月度对账单的方式核查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所涵盖的期间,本保荐机构未 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未发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项目 工作内容 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中所指定的需要汇报的事项。 保荐机构将继续关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 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 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的事项,督促公司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结合法规与案例,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减持规定解读及近 年监管案例分享。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 2.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 原指定保荐代表人王正睿先生和郑明欣先 生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 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王正睿先 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 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 派许超先生自 2023 年 9 月 20 日起接替王 正睿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 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 人为许超先生和郑明欣先生。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更多公告
- 【海思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30 11:51)
- 【海思科:关于在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2024-04-30 11:51)
- 【海思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19 18:04)
- 【海思科: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19 18:03)
- 【海思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9 18:03)
- 【海思科:关于获得创新药HSK16149胶囊新适应症IND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24-01-10 17:03)
- 【海思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1-03 17:21)
- 【海思科: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3-12-29 21:05)
- 【海思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6:45)
- 【海思科: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