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义华)

2024年04月18日 18:20

【摘要】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作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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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在2023 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义华,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98 年至今于深圳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曾任土巴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SZ.300787)、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及重点关注事项

  1、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 13 次董事会,没有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3 次股东大会。

  在 2023 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本着忠实、勤勉的态度,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会议相关材料,准时出席会议,及时参与表决,对每次董事会所列明的
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含通讯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凡需要经过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公司还定期通报公司的运营情况,让本人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的知情权。

  公司 2023 年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角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续聘/变更审计机构、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选举董事/独立董事、聘任高管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本人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有:

 会议日  会议届次                        议案                        意见
  期                                                                类型

2023年2 第四届董 1、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月 10 日  事会第十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4、关于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对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7、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同意
2023年3 事会第十 见

月 20 日  二次会议  8、关于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9、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独立意

                    见

                    10、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1、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的独立意见

                    12、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3、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对《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2、对《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第四届董 1、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2023 年  事会第十 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5月6日 四次会议  2、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2023年5 第四届董

 月 19 日  事会第十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次会议

                    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

 2023年8 第四届董 立意见

 月 17 日  事会第十 4、关于再次调整深圳黑潮、丝路文化欠款还款安排的

        八次会议  独立意见

                    5、关于补充审议受让提亚晨星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6、关于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补充审议受让提亚晨星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届董 1、关于公司收购深圳那么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23年11 事会第二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月 22 日  十一次会 2、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议

    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上述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听取汇报、沟
通交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披露等工作进行认真核查,并与年审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就《关于公司收购深圳那么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4、在 2023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年报披露前,本人和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审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整体安排;本人仔细审阅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研究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做好年报工作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与审计师电话沟通等形式,本人详细了解审计进度,督促审计师严格依照审计计划的安排进行工作。在获得审计初稿后,本人与审计师对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充分地沟通交流。
  5、对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6、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信息披露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征询。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本人也积极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2)公司治理

  本人在及时、充分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前提下,向公司建言献策、协助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约束制衡职能,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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