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4年04月18日 18:15
【摘要】证券代码:300975证券简称:商络电子公告编号:2024-048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8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的户数共计3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74,1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0.8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5,312,7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7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400,000 股,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377,413,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8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586,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4%。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42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210,000,000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630,000,000 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9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96.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9,65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2 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商络转债”,债券代码“123167”, 并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 “商络转债”累计转股 41,059,833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71,059,833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为 671,059,833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03,761,650股,占公司总股本45.2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7,298,183股,占公司总股本 54.7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3 名,分别为沙宏志、南京昌络聚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盛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沙宏志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如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2、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发行人上市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方式及程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 3、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更严格要求的,则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发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南京昌络聚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盛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发行人上市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方式及程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 3、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更严格要求的,则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发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74,17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0.86%。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5,312,7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7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 序 备 股东名称 份总数 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 号 注 (股) (股) 量(股) 1 沙宏志 251,817,720 251,817,720 62,954,430 注 南京昌络聚享创业投资合 2 伙企业(有限合伙) 13,476,960 13,476,960 13,476,960 南京盛络创业投资合伙企 3 业(有限合伙) 8,881,320 8,881,320 8,881,320 合 计 274,176,000 274,176,000 85,312,710 注: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扣除高管 75%锁定情形后的股份数量。 2、股东沙宏志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51,817,720 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沙宏志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251,817,72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62,954,430 股。 上述股东除履行相关承诺外,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03,761,650 45.27% -85,312,710 218,448,940 32.55% 首发前限售股 274,176,000 40.86% -274,176,000 0 0.00% 高管锁定股 29,585,650 4.41% +188,863,290 218,448,940 32.5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67,298,183 54.73% +85,312,710 452,610,893 67.45% 三、总股本 671,059,833 100.00% 0 671,059,83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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