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8日 20:12

【摘要】公司代码:600010公司简称:包钢股份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

600010股票行情K线图图

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 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 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 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 全 体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

    由于公司股本为454.05亿股,股本较大,若进行现金分红,根据公司2023年 度财务数据测算,每股可分红金额较低。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等情况,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包钢股份        600010          钢联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文亮                            何丽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
                        息大楼主楼722                      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204

        电话          0472-2669515                      0472-2669529

      电子信箱        glgfzqb@126.com                    glgfzqb@126.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 2012[31]
号),公司所处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 C31)。公司主要产品为钢铁产品、稀土精矿和萤石精矿,从产品方面看,公司主要产品分属于钢铁行业、稀土行业和氟化工行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钢铁行业方面,2023 年是钢铁行业极具挑战的一年,供给强于需求是影响行业经营效益的主
因。由于供给强于需求、成本重心实际下移幅度小于钢价降幅,钢铁行业运行呈现“需求减弱、价格下降、成本高企、利润下滑”的态势。钢材消费结构发生变化,绿色低碳驱动的新能源用钢等钢铁新需求增长,汽车、造船、家电等传统用钢需求提质。国内制造业用钢需求上升和钢材出口增长成为当前支撑钢产量增长的主要动力,建筑业用钢需求收缩成为消费量减少的主要因素,钢铁行业正逐步迈入减量机制的深度调整期。

    稀土行业方面,2023 年,受稀土行业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以镨钕产品为代表的主要稀土产品
价格自年初以来持续震荡下行,全年均价同比降低。从供给方面看,国家稀土总量控制指标同比增长,市场稀土资源回收再利用产能稳步释放,进口矿增量加大了对市场供需的影响,稀土产品市场供应量稳中有增;从需求方面看,行业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需求拉动效应不足,稀土市场整体呈弱势走势。

    氟化工行业方面,供给端,单一萤石矿山的开采和生产规模难以出现大规模的增长,但综合回收利用萤石的供给量将明显增加。我国萤石资源储量虽位列世界第二,但平均品位不高且过度开采严重,加上前期开采不规范导致我国易开采的萤石矿及高品位萤石矿资源日趋减少;另外,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以及划定生态红线等要求日趋严格,行业政策逐渐趋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准入门槛越来越高。需求端,萤石传统应用领域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等整体需求尚属稳定,同时,萤石新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展;报告期内,国内外新能源、半导体、5G 等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相应氟化工新材料的配套需求。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行业的重大影响

    1、钢铁行业

    2023 年 2 月 2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
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到 2025 年,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 4.5 亿吨。

    2023 年 3 月 24 日,为支持国内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2023 年 4 月 14 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 2025 年,
铸造和锻压行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产业布局与生产要素更加协同。

    2023 年 5 月 23 日,工信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3 版)》(征求意见稿),目标到 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累计研制 45 项以上钢铁行业智能制造领域标准。

    2023 年 8 月 24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明确 2023-2024 年稳增长主要目标,提出四大行动 12 项工作举措,以促进行业平稳运行,加快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 4 方面工作举措:实施技术创新改造行动,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实施钢材消费升级行动,着力扩大钢铁需求;实施供给能力提升行动,保障行业稳定高效运行;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
    2023 年 9 月 27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 2023 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
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推荐的节能降 碳技术装备应满足“十四五”时期我 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提效与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具备能效水平先进、技术成熟可靠、经济效益好、推广潜力大等
特点,特别是推荐一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能够实现全流程系统节能降碳的革新性、前瞻性重大关键核心技术。

    2023 年 10 月 20 日,为切实发挥标准对推动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信
部依据《国家智能制造标 准体系建设指南(20 21 版)》《“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 划》《“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等,组织编制了《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 版)》

    2023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
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 2025 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 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 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 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 0.4左右。

    2、稀土行业

    2023 年 5 月,工信部发布《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 版)》,针对原材料工
业中钢铁、有色、稀土、石化化工、建材行业的数据安全特点、场景,提出原材料工业各行各业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识别、数据安全防护重点标准。

    2023 年 10 月 16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的意见》,其中涉及稀土领域相关内容如下:研究支持创建稀土新材料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包头稀土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加强稀土等战略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内蒙古战略性矿产资源系统性勘查评价、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 ,提升稀土、铁、镍、铜、钨、锡 、钼、金、萤石、晶质石墨、锂、铀、氦气等战略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高纯稀土金属、高性能稀土永磁、高性能抛光等高端稀土功能材料;扩大稀土催化材料在钢铁、水泥、玻璃、汽车、火车等行业应用;支持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依法合规建设面向全国的稀土产品交易中心,将包头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支持加强冶金稀土等学科专业建设。
    2023 年 12 月 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6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与稀土产业相关的内容中,稀有 稀土金属材料、催化材料属“鼓 励类”;稀土采选、冶炼分离项目(符合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 控制指标要求的稀土企业集团 项目除外)属“限制类”;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2000 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等 6 项属“淘汰类”。

    3、氟化工行业

    2023 年 6 月 14 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
替代品推荐名录》。《名录》提到的替代品主要有丙烷(R290)、异丁烷(R600a)、二氧化碳(R744)、氨(R717)、二氟甲烷(HFC-32)、氟乙烷(HFC-161)、丙烷和异丁烷混合物(R436C,R290/R600a,质量分数 95/5)、环戊烷、正戊烷、异戊烷、水、碳酸有机醇胺盐、乙醇、异丙醇、1,1-二氟乙烷(HFC-152a)、反式-1,2-二氯乙烯(HCC-1130(E))、1,1,2,2,3,3,4-七氟环戊烷(HFC-C447)、氢氟醚(HFE)等。

    2023 年 8 月 31 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不得生产以 HCFCs 为硅油稀释剂
或清洗剂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产品;不得使用 HCFC-141b 为发泡剂生产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

    2023 年 10 月 16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的意见》。其中在氟化工方面指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内蒙古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领域开展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延伸煤焦化工、氯碱化工、氟硅化工产业链。加强稀土等战略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内蒙古战略性矿产资源系统性勘查评价、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提升稀土、铁、镍、铜、钨、锡、钼、金、萤石、晶质石墨、锂、铀、氦气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2023 年 10 月 18 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 年)。
凡进口或出口上述名录所列有毒化学品的,应按公告及附件规定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并凭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名录》中涉 及到的含氟 化学品主要包括全氟辛 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 类)、三丁基锡氟化物、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 类)。

    2023 年 11 月 6 日,国家生态环保部印发了关于《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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