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18日 19:21
【摘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100037)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065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9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0655 号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纳智能)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瑞纳智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瑞纳智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瑞纳智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瑞纳智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瑞纳智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纳智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30Z0655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童苗根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储东东 2024 年 4 月 19 日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42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5.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5,257,2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061,210.8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95,989.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后,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53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 17,682,955.76 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941,110,338.00 减: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净额 581,000,000.00 减:累计补充营运资金 240,000,000.00 减:累计营运资金理财收益转出 1,331,122.87 减:累计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8,034,859.53 减:研发项目支出 5,559,111.32 减: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16,789,471.70 减:累计发行费用置换 7,124,877.17 减:累计支付手续费 6,947.70 减:其他支出 500,000.00 加:累计投资收益 45,896,780.52 加:累计收到银行利息 1,022,227.5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682,955.7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制定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牡丹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7 个,其中计划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 个,超募资金专项账户 4 个,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元) 号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2160180801052111 5,667,721.47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 34050146580800002353 11,7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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